市卫健委下发《徐州市“智慧医院建设445工程”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9-09-04 12:20
[摘要]:为进一步提升医院智慧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就医获得感和满意度,市卫健委制定了《徐州市“智慧医院建设445工程”实施方案》并下发各单位,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抓好各项任务落实。

    健康徐州网  徐州卫生频道: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进一步提升医院智慧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就医获得感和满意度,市卫健委制定了《徐州市“智慧医院建设445工程”实施方案》并下发各单位,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抓好各项任务落实。

  《徐州市“智慧医院建设445工程”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实施目标

  到2020年底前,全市各三级医院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分级评价全部达到分级评价4级水平,医院内实现全院信息共享,并具备医疗决策支持功能。有条件的医院要达到分级评价5级及以上,统一数据管理,提供中级医疗决策支持,并逐步实现全流程医疗数据闭环管理。

  到2021年底前,全市各三级医院实现院内各诊疗环节信息互联互通,达到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4级水平。由院内任一部门任一终端登入,均能按照权限调阅相关诊疗环节信息。

  到2022年底前,全市各三级医院基于医院的智慧医疗健康服务基本建立,达到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标准5级水平。患者在一定区域内的医院、基层医疗机构以及居家产生的医疗健康信息能够互联互通,医院能够联合其他医疗机构,为患者提供全生命周期、精准化的智慧医疗健康服务。

  二、主要内容

  (一)完善医院综合信息平台(集成平台)基础建设。

  加强医院综合信息平台(集成平台)建设,建立完善的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包括HIS、LIS、PACS、RIS、手麻、心电等)医疗数据中心,满足基本医疗信息的积累;实现医院基于标准的统一集成、资源整合和高效运转,解决“信息孤岛”、“信息烟囱”,并为在区域范围内支撑以患者为中心的跨机构医疗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服务提供支撑。

  1.强化数据采集和标准管理。建立健全医院数据标准体系,建设以临床文档数据库(CDR)为核心的医院数据中心,实现多源异构数据的采集、汇聚和治理。加强病案首页书写规范、疾病分类与代码、手术操作分类与代码、医学名词术语“四统一”标准管理和应用,强化医疗业务全流程数据质量管控,提高业务信息库数据质量,完善交换信息库功能机制,实现院内协同办公和区域医疗协作,同时为运营管理、临床科研辅助和行业主管部门提供可靠数据支持。

  2.不断加强电子病历信息化建设。医疗机构要在住院病历、医嘱等系统基础上,优先将电子病历信息化向门诊、药学、护理、麻醉手术、影像、检验、病理等各诊疗环节拓展,全面提升临床诊疗工作的信息化程度。到2020年,三级医院要实现电子病历信息化诊疗服务环节全覆盖。逐步将经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审核同意的临床路径、临床诊疗指南、技术规范和用药指南等嵌入信息系统,使分布在不同部门的不同信息系统由分散到整合再到嵌合融合,逐步解决信息孤岛、信息烟囱问题,最终形成基于平台的整体统一的电子病历信息系统。

  3.整合优化现有信息系统。通过医院综合信息平台(集成平台)实现医院信息化建设统筹规划、数据资源整合、业务系统协同和信息共享交换,以患者为中心、以医务人员为主体,利用信息技术优化工作流程、创新管理机制,将单一应用系统和点对点互联业务系统向平台业务集成方式转变,以及与外部机构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促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临床一体化应用和以财务为核心的运营管理一体化发展,加快实现院内医疗服务信息互联互通,全面提升医院的员工信息化应用素养和业务决策辅助支撑能力。

  4. 逐步健全医院综合信息平台(集成平台)智能化功能。重点完善统一数据存储管理、标准化数据交换共享、跨科室医院业务流程管理、基于患者主索引和服务事件的信息注册查询、消息推送、电子证照管理等区域医疗服务协同基础功能,为医疗智能应用提供平台及数据支撑。

  (二)让“智能服务应用”体现在医院服务全流程。

  1、构建以高效便捷为宗旨的“智慧管理”。一是要通过信息系统从各种业务信息中挖掘处理相关分析决策数据,实现病历质量、医院感染、医疗废弃物、医护行为、药品和后勤智能化管理,反映医院运行状况,为医院管理及考核提供科学依据。二是要积极开发并应用信息化评判工具,通过对电子病历信息系统的后台监控,分析判断诊疗行为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核心制度、技术规范、用药指南等要求,从而加强诊疗行为监管。三是要将医师资格、护士资格、医师处方权、手术级别权限、抗菌药物处方权限等信息纳入电子病历信息系统,进行后台控制,并对医务人员登录电子病历信息系统记录、查阅、修改病历信息和签署医疗文书等分级、分类设置权限,防止出现超权限诊疗行为。四是要利用电子病历信息系统开展医疗服务质量控制、效果和效率指标的统计分析和评价,结合本单位实际,确立质控节点和方法,实施全程、实时、全面的医疗质量控制和评价。

  2.构建以医护人员为主体的“智慧临床”。一是要在门诊、住院过程中为医生提供完整的患者信息共享(获取)、便捷规范的病历书写、即时提醒的诊断及鉴别诊断(辅助确诊)等服务,实现门诊手术、合理用药、临床路径、多学科团队协作(MDT)、患者安全和随访管理等诊疗计划执行智能服务,减轻医务人员工作负担。二是要利用智能终端和设备管理住院患者信息,进行患者生命体征连续采集监测,实现辅助护理规范、移动护理会诊等住院辅助护理功能和技术支持,使用智能标签开展住院医嘱执行核对、输液与注射管理服务,为护士提供患者信息提醒服务,自动完成消毒供应质量追溯。三是要实现检验、检查类数字设备信息自动化采集、智能化处理,为麻醉医生提供集成化术前访视、术中监控和术后访视服务,实现全院临床用药、静脉配置智能化监控和现代化发药管理等。

  3.构建以患者感受为中心的“智慧服务”。提供便捷的实名建档和身份识别方式,方便患者开展分时段挂号、就诊、住院、检查等预约诊疗和导医分诊服务,及时为患者提供就医流程中通知提醒、结果查询、记录查看等信息共享服务,通过优化候诊、缴费、出入院办理、手术检查等流程,提供诊间、床旁结算、自助打印、智能陪检等智慧服务。包括:智能分诊、移动挂号、门诊叫号查询、自助取报告单、化验单在线查询、在线医生咨询、医院医生查询、医院地理位置导航、院内科室导航、疾病查询、药物使用、急救流程指导、健康资讯播报等。提供电子医保卡、支付宝、微信等多方式、多点位的在线便捷支付服务。

  4.构建以安全稳定为目的的“智慧保障”。实现医院人事、财务、物资的信息化管理,建设基于大数据的智能决策系统,广泛建立可靠、安全的门禁、电子认证和信息保护体系,普遍使用新型信息引导发布系统。

  (三)促进区域医疗信息服务协同。

  依托智慧医院推动医联体内诊疗信息互联互通,实现医学影像、医学检验、病理检查等信息共享,实行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建立完善医联体内双向转诊协同机制。依托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实现智慧医院与全市妇幼保健、疾病防控、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指挥等公共卫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医药信息管理系统、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系统、转诊服务管理系统、全市统一号源管理系统、医改监测、成本核算、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平台等业务应用系统和行业监管平台的数据联通、信息上报和业务协同,实现依托电子健康卡的跨院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等信息查询调阅,支持远程诊疗服务协同及个人健康智能管理。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智慧医院建设工作,确保如期高水平完成建设任务。委规划发展与信息化处统筹推进、指导督促项目建设工作,负责“445工程”建设重点事务。

  (二)明确目标责任。各医院主要负责人为“445工程”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牵头推进工程建设工作,要加强协调和管理,建立工程建设工作组,明确有关责任人,统筹建立完善适应智慧医疗业务流程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确保“445工程”任务目标圆满实现。各医院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对照自身实际,明确建设重点内容,制定细致的机构建设方案和工作计划并落实。

  (三)落实资金保障。“445工程”是市卫生健康委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十项行动的有力抓手,是解决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迫切就医需求热点难点问题的重要举措,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各医疗机构要创新发展机制,积极筹集资金,保障“445工程”顺利实施。

  (四)强化考核运用。2020年起,市卫生健康委将“445工程”各年度目标列入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年度目标及“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十项行动”考核年度目标,考核结果作为政府考核公立医院院长的主要依据,以及财政安排补助资金、医保结算、确定院长薪酬等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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