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疫苗!我市启动12-17岁人群新冠疫苗接种,有关问题请知晓

发布时间:2021-07-30 14:19
[摘要]:我市启动12-17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并有序规范开展各项相关工作。

  健康徐州网 徐州健康:根据国家和省统一安排,推动尽快建立全人群免疫屏障,降低人群新冠肺炎感染好发病风险,我市启动12-17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并有序规范开展各项相关工作。

  一、接种目标人群:

  居住在我市的12-17周岁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疫苗接种条件人群,应接尽接。

  二、接种安排:

  8月底完成12-17岁人群的首剂接种,9月份完成该人群的第二剂接种。

  三、组织实施

  1、落实各方责任。各地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领导小组要统筹部署12-17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接种组织形式;指导各类学校采用家长会、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做好在校学生及家长的沟通告知、摸底统计、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在校学生接种率。

  12-17岁非在校人群和应届高中毕业生遵循属地就近接种的原则。社区居民(村民)委员会要组织做好12-17岁非在校人群的摸底统计和动员工作,引导适龄人群主动接种、积极接种。

  12-17岁在校学生原则上在学校所在地辖区接种点完成接种。各地卫生健康部门和教育部门应加强沟通,由教育部门提供各学校12-17岁学生具体数量及学校分布情况,并做好符合条件人员的宣传发动和有序组织。卫生健康部门综合考虑学生数量、接种点分布、学校所在地接种点接种能力,确定对应接种点,排定接种次序,在相对集中的时间内有序组织接种,必要时予以调剂。新入校的初中一年级和高中一年级学生由新录取学校负责宣传教育、沟通告知和摸底统计。中职院校该年龄段学生疫苗接种参照以上规定执行。

  2、加强科普宣教。各相关医疗卫生机构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疫苗接种的科普宣教;协助学校相关人员熟悉了解接种后注意事项、后续健康状况观察、处置建议等信息,全面保障在校学生接种后安全,配合学校开展适时适宜的校园心理健康教育,针对性做好心因性反应的宣传科普,减少群体性心因性反应发生风险。

  3、规范接种实施。接种人员要针对未成年人群特点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规范接种,确保安全。合理 安排接种时间和接种场地,防止人员过多、拥挤,提前做好科 普宣教,降低未成年人心理应激程度。接种时严格遵守“三查七 对一验证”和接种后留观要求,规范接种组织实施。接种完成后, 做好接种相关信息的登记和报告,如有预防接种证,可将接种信息记录在接种证上,同时做好免疫规划信息系统内信息的合 并管理。12-17岁人群原则上应在监护人现场陪同下进行接种,接种前监护人应现场完成健康询问表和知情同意书的签字确认;监护人本人未完成接种的,接种点应动员监护人同步完成接种。

  4、预防接种信息管理。12-17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流通和接种信息应严格按照《江苏市预防接种综合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工作规范》要求,全程使用我市预防接种综合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新冠病毒疫苗管理和成人预防接种功能模块,如实准确执行新冠病毒疫苗采购、配送、扫码出入库、咨询告知、接种验证、扫码接种等电子核签制度,准确记录预防接种信息,安全提供预防接种服务,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接种信息外泄,确保疫苗最小包装单位全程可溯源,全程可监管,全程可核查。同时,要做好新冠病毒疫苗紧急使用信息安全管理工作,不得违规将收集的新冠病毒疫苗信息和受种者信息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或公开。

  5、加强医疗保障。各地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领导小组要针对接种期间可能会发生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其他意外事件,结合辖区实际,制定12-17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医疗救治保障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合理配置医疗救治力量。按照有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急诊急救人员驻点保障、有急救设备药品、有120急救车现场值守、有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救治绿色 通道的“四有"原则,做好医疗救治保障。同时做好群体性心因性反应的防范和处理,一旦发生心因性反应,要及时将发病人员带离留观场所、做好人员疏散,采取隔离、对症、暗示疗法,正面疏导、稳定情绪,防止恐慌心理蔓延。

  6、强化风险预警。各地应针对未成年人接种后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发生和处置特点,增加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 监测处置人员力量,提高监测数据质量和监测管理水平,及时发现并报告潜在风险或异常信号,并按照《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要求,向县级及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发现疑似疫苗相关死亡病例、同品种同一批号疫苗发生2例及以上严重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群体性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疑似疫苗质量问题等情形时,各相关部门应当依据《疫苗管理法》采取相关措施,及时报告处置,病情严重的要做好观察随访,实施“日报告”,最大限度减少 事件对受种者的健康危害,确保接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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