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徐州市人社局在新城区报业传媒集团新闻发布大厅举办关于调整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新闻发布会。近日,徐州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调整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通知》根据国家、省等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对我市市区居民医保的有关政策进行了调整,主要涉及四个方面的内容。
今年起,调整居民医保筹资标准
普通居民筹资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560元,其中个人缴费从140元调整为380元,'财政补助从320元调整为380元。市区中小学校在籍学生及学龄前儿童筹资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500元,其中个人缴费从100元调整为120元,财政补助从320元调整为380:n:。在校大学生筹资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440元,其中个人缴费从401L调整为60元,财政补助从320元调整为380。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持有残联核发的第二代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重度残疾人)、孤儿、孤寡老人个人缴费(每人每年180元)仍由财政全额补助。持《徐州市特困职工证》家庭成员个人每人每年缴费180元,由财政补助120ic,个人仍缴纳60元。
门诊统筹基金一个统筹年度最高补助限额由380元提高到500元。
门诊特定项目‘含学生儿童门诊大病)中的血友病一个统筹年度医保统筹基金最高补助限额由8000元调整为10000元。
新生儿出生后3个月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3个月以后12A1月以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从缴费的次月起享受医保待遇;12A1月以后办理参傈缴费续的,设定6Af月待遇享受等待期。
答记者问
1、本次政策调整为什么提高了个人缴费标准?
答:一是2007年我市启动居民医保到现在已有8年,8年来,居民医保待遇不断提高,财政补助标准逐年提高,但参保居民个人缴费从未做过调整,个人缴费标准与其享受的医保待遇不相适应,医保基金已豢霍篓纛毒I现当期赤字。二是人力资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15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11号)要求:2015年居民个人缴费在2014年人均不低于90元的基础上提高30元,达到人均不低于120元。调整前,我市市区城镇居民医保个人人均缴费为97.52元,未达到《通知》要求,因此在提高财政补助的同时,对参保居民的个人缴费标准进行调整。经测算,调整后,我市市区城镇居民医倮个人人均缴费为129元
2、新生儿参保的规定有什么新的变化?
答:原政策规定新生儿出生后1个月内办理参傈缴费手续的,当月享受医保待遇,参保人员反映办理时间对于新生儿来讲较短,现调整为新生儿出生后3个月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3个月后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享受医倮待遇的政策不变。
3、参保居民如何续保缴费?到哪里缴费、缴费方式有哪些?
答:每年9-12月份为市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续保缴费时间(含中小学校在籍学生),请参保居民及学生家长在缴费期内及时续缴2016年度的医保费。
目前市区城镇居民医保是通过工行、建行和交行三家银行进行缴费。具体缴费方式有:
(1)网银缴费。可登录建行、交行和工商银行的网站,通过输入参保人的身份证号码在网上银行缴费。
(2)自助机缴费。珂在交行、建行和工行网点所有的自助交款机上缴费。
(3)现金缴费。可到建行、交行和工行的指定营业网点现金缴费。具体银行可以登录市人社局网站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