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健全药品供应保障机制 切实降低药品虚高价格

发布时间:2016-07-09 10:04
[摘要]:取消药品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这项工作牵涉面很广、难度很大,市编制、发改、财政、人社、卫生计生、价格、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全力以赴。

  7月6日,国家发改委等四部委对外发布《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意见》,要求各地围绕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统筹考虑取消药品加成,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记者从市医改办了解到,作为全国深化医改综合试点城市,去年10月31日起,全市27家城市公立医院全面取消药品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取消药品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这项工作牵涉面很广、难度很大,市编制、发改、财政、人社、卫生计生、价格、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全力以赴,协同作战,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有力保证了改革举措平稳落地。目前,全市城市公立医院运行平稳,迈出了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关键步伐。

  根据《全市深化医改综合试点2016年工作任务》,今年我市将进一步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在所有政府办和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础上,探索在基层民营医疗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方式和路径。鼓励部分地区探索开展特定人群基本药物免费供应,提高群众受益度。推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提高合理用药水平。完善妇幼保健机构药品使用管理政策。

  按照《2015年江苏省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规范开展药品集中采购;结合我市实际,认真组织市级价格谈判,确保公开透明、阳光操作,切实降低药品虚高价格。

  进一步完善药品(耗材)采购监管工作机制,规范药品(耗材)购销行为。加大短缺药品动态监测,建立市级短缺药品监测哨点,完善短缺药品储备制度,加强短缺药品储备点建设,保障临床用药安全。

  各级卫计部门将落实《江苏省高值医用耗材供货企业配送积分管理暂行办法》,强化供货企业行为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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