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疫情防控通告(2022年第12号)

发布时间:2022-03-29 11:49
[摘要]:徐州疫情通告

徐州市疫情防控通告

(2022年第12号)

  根据我市疫情防控形势,为保障市区重点区域全员核酸检测顺利进行,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扩散,尽快实现社会面清零,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在市主城区及周边区域停止一切非必要流动和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区域范围。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全区域,铜山区铜山街道、新区街道、三堡街道、棠张镇、茅村镇、大彭镇、张集镇、刘集镇、汉王镇,贾汪区江庄镇、青山泉镇、大泉街道、老矿街道、潘安湖街道、徐州工业园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山桥街道、金龙湖街道,徐州淮海国际港务区苏山街道、庞庄街道、柳新镇中口村、苏家村、杨场村、马楼村。

  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居家办公。在上述范围内,各级机关、事业单位除承担防疫任务的工作人员外,均居家办公或就地转为社区志愿者,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报到,全面参与社区防疫工作和社区服务。

  三、非城市保障型企业停止运营或实行居家办公。除保障市民生活和城市基本运行的水、电、燃油、燃气、通讯、环卫、粮油肉菜供应等公共服务类企业外,其他企业一律实行居家办公或暂停生产经营活动。需连续生产或停产有安全风险的企业,要实行全封闭管理,严格落实防疫主体责任。除保障市民基本需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生活超市(含农贸市场)、药店、医疗机构、餐饮类企业(只提供快递外卖服务)之外,其他营业场所、门店一律停业。

  四、停止一切非必要流动、活动。除保障城市运行的救护车、物资保障车、消防车等,市区公交、地铁、出租车、网约车等一律暂停运营。各社区(村)居民要停止一切非必要流动、活动,居家做好健康防护,原则上每户家庭隔天仅限一人凭证限时外出购买生活物资。所有人员非必要不离市区,确有特殊需要,一律凭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离徐。

  五、保障市民居家生活供应。市场监管、商务、发改、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和保供企业要确保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价格稳定。各区、街道和社区要建立专门的服务保障队伍,设立暖心服务热线,及时响应市民诉求。

  上述措施自3月30日零时至4月2日零时实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感谢广大市民支持理解配合!

  徐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3月29日